我不知道是該氣芬,還是該感謝她。芬很體貼地沒有把我拉進一個滿是熟人的晚宴;舞會上的老中多是生面孔,老美也全是陌生人,讓我不必心不甘情不愿地擺出握手寒喧那一套,更不用勉強我臉上的肌肉組合成笑臉。但,很氣人的是,芬明知道我穿高跟鞋走起路跟個瘸子差不多,竟然還替我配了雙三寸的,三寸的高跟鞋呀!我的天!
Josh知道我的困境后,權充我拐杖讓我扶著他到放食物的長桌邊。原本Josh今天“奉令”得兼任我的男伴,不過現在他連“男伴”的義務—陪我跳舞—都免了;被一大群覬覦他很久的女人簇擁而上,看起來好像哭笑不得的樣子。我就很倒霉地被“綁”在長桌附近,免得走幾步路出糗了。
我很清楚在西式舞會中拼命吃東西、喝飲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但除了做這些事,我就只能百般無聊地研究著四周跳舞、說話的人群,打死我也不會冒讓全場賓客看笑話的危險跨離長桌一步。
要是Miles在就好了我的思緒不知不覺又飄向了他。Miles是個好舞伴,也會在這種無聊的舞會替我找點樂子,或者,找個只有音樂沒有人的角落和我說些傻話,做一點“限制級”的動作;我打賭我們待不久,我這一身難得的盛裝夠逗得他心猿意馬的了,呃!我這個思想邪惡的壞女孩但愿沒人注意到我臉上的紅暈。
當我開始喝第五杯雞尾酒,并且開始盤算該不該想辦法去上個廁所時,一個聲音差點沒把我嚇死:“點心很好吃嗎?”
我嘴里的酒差點噴出來,Miles在對我講話?我是不是酒喝得太多,開始產生幻覺了?
先警告自己保持理性,我才回過頭去找聲音的來源—一個褐發碧眼的男子。要是平常,我會很自然地把他歸類為和Miles同一類的帥哥—長發、高大、魁梧,輪廓清晰英挺—而且不可思議地相似,但是對現在的我來說,他長得再帥我都覺得事不關己。
“還不錯,你可以自己試試。”我禮貌性地回答了他,繼續自顧自地喝酒看人;“方便”的事還可以再忍一下。
“你好像只對這些食物和觀察人群感興趣?!”這家伙挺不識相,碟子上放了塊蛋糕,又蹭到我身邊來。
“我舞跳得不好,所以寧愿做點我在行的事。”
“中國新年對你們中國人不是意義重大嗎?”
我開始懷疑這個家伙和我一樣有什么“難言之隱”了,不然他死賴在這里做什么?
“還好。”我沒啥興趣地回答。
“你好像對這個舞會不怎么熱絡?”
“沒錯!笨熳甙!討厭鬼。∥覜Q定不顧一切地沖到女廁所了,老天保佑我不要跌到!
“需要我幫忙嗎?”當我試探性地跨出一步時,這個無聊男子竟然問了這個問題。
“什么?”我錯愕地回問。
“我是說需要我幫你嗎?”他的手微微地朝女廁的方向比劃了一下。
“噢!”被他看出來了,雖然有點不好意思,但“謝謝你!”我還是把手搭上他的手臂,扶著他往女廁前進,對這個陌生男子的厭煩少了七、八分。這是Miles才會有的細心和體貼,而且靠在他身邊的感覺,和Miles好像老天!我不會是想找個類似的代替品吧?!
我在廁所門口清醒過來,回頭謝了這男的就辦“正事”去了;根據我保守的估計,以現在大廳里“怨女”們的饑渴程度來判斷,這種帥哥應該不會孤獨三十秒以上。我大可以輕松辦完事出來,想辦法“落跑”,嘿嘿!
我完全不知道美國現在還有這么無聊的男人;他竟然守在門口等我出來!!他他不會有什么問題吧?!
“你到底有什么事,先生?”我先發制人。
“需要我服務你到門口嗎?”他又給了我一個無法拒絕的答案;反正不用白不用,而且我也不怕他對我怎么樣—我在大學時可是空手道社的主將。
手又自然搭上這個多事人的手臂,往門口走時瞄到芬給了我一個鼓勵的微笑,也懶得和她說什么,暫且讓她安下心也好。其實我自己也挺擔心,第一次愛情出錯就有點像不想活了,那下次怎么辦?或許我這輩子再也不敢真心去對待哪個男人了!算了!先回家拯救我酸痛的腳趾要緊。不過,有一件事我真的很好奇
“你到底注意我多久了?”取過放在置物間的東西,在門口穿上大衣,等泊車小弟把我的車開過來時,我問這個奇怪的好心人。
“很難不去注意一個高貴典雅的東方佳麗,從舞會一開始就板著一張臉,拒絕所有的邀舞,而只是站在長桌邊拼命喝雞尾酒,吃東西!彼χ嬖V我;我好像看到Miles的臉和他的重疊在一起,老天!一定是酒喝多了。
我不好意思地聳聳肩,沒說話。
“穿不慣高跟鞋?這是我對你今晚的表現唯一的猜測!
“嗯。我穿了高跟鞋就不太會走路!
“這很正常。我也試過,我很想知道她們是怎么在上頭保持平衡的!彼槐菊浀馗嬖V我。
很難不去想象一個大個兒男人努力想在細細的鞋跟上踏穩腳步的樣子我忍不住微笑了起來,心情變得好多了;也許這一晚還不算太糟吧!
車開過來,我向這個很像Miles的好人致謝:“謝謝你幫我這么多忙,你是個很棒的家伙,祝你今晚遇到個美麗佳人!”
“不客氣;我想,我已經遇到了!彼麍唐鹆宋业氖钟∩弦晃,很不可思議的,竟引起我心里一陣悸動,這是不是太
在我把車開走之前,他又敲敲我車窗,告訴我一句話:“不管你心煩的是什么,記住,永遠不要放棄希望!”
我納悶地開走車,百思不得其解他的意思。
回到宿舍已經不早了,我卸掉百年難得一化的妝,在熱水里泡了好一會兒僵硬的腳趾。把芬交給我的“神秘禮物”—一個大大的紙袋捧上床,打算來個睡前驚喜。
從紙袋里抓出一本硬殼的大本子—高中同學錄,我急急地開始翻找我熟悉的身影;Miles和芬都是當屆的熱門人物,幾乎大半的照片都有他們。我彎著嘴角一頁頁翻過去,看著那個稚氣未脫的Miles領科學獎、領校隊最佳球員獎、當選年度校園王子最后翻動的手指停了下來.
那是我們那一伙人的合照,在某個已經忘了名字的籃球場拍的,大伙兒一起去幫Miles加油.那一天他意氣風發地贏了球,咧著大嘴笑著把我摟在身前,照片下面龍飛鳳舞地簽了幾個字:
ALostDreamMilesDouglas
失落的夢?不知道Miles指的是他的年少青春,還是懵懵懂懂的年少情懷?不過他大概作夢也沒想到,十年后我們還會重逢在這個我們相遇的城市,以完全不同的身份、心情和想法再作了一次徹徹底底的相知、相惜、相愛、相守。
紙袋里還有東西,我在掏出來的一瞬間僵在那里無法移動。
精致的雕木框里擺的是一張很美很美的照片,角度、燈光都取得恰到好處;一株好大的圣誕樹前,普羅米修斯像的正前方,一個英挺的男子剛剛把跌在地上的女朋友拉進懷里,她擠著笑容,一臉怪相地在向男朋友抱歉:“Miles,我已經老到不適合這么劇烈的運動了”
我從來不知道我們眼神中交換的寵溺、愛嬌、溫柔和綿綿意是那么明顯、那么柔和、那么美,比每一幀海報都來得真,來得扣人心弦,即使拍攝者不是像Josh這種提名普立茲獎的大師,也很少有人會錯認那種“我的世界只有你”的眼神。
也許這樣就夠了!我已經何其有幸和這個真心相待的男子擁有同樣的一段生命,或者是老天覺得這樣就夠了?!
擁著一個個對我笑的Miles,和一顆滿足的心,我一覺到天明。
第二天下午才有班,我賴到十點多才下床,還在洗臉時,電鈴聲就響了。我匆匆在臉上潑潑水就趕去應門。
Rose站在門外,一手挽著Emily,一手捧了一個木制的小箱子,箱子里有幾個檔案夾和一些類似辦公室文具的東西。
“嗨!Emily,”我先朝昏昏欲睡的小女孩打了招呼,“嗨!Rose,有事嗎?”
“地檢署今天把這些東西送來給我”Rose用細細的微弱聲音告訴我;我忽然知道那些是什么東西了。
“OhRose”我不曉得該說些什么。
“我沒事!只是又開始有些傷感;你知道,他真的是一個好哥哥”她揉了揉紅通通的鼻子又說道:“我覺得你比我更有資格擁有這些東西!”說著,把箱子塞到我手上,毅然決然地向我一瞥,回頭駕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