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旭風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齡孩子聰慧的腦袋及杰出的表現。
他三歲能流利使用英文與外國人交談,卻不曾去過英語系國家;他五歲能做千位數的加減乘除,沒有絲毫困難。
當其他小朋友艱辛的與ABC戰斗時,他已經可以毫無阻礙地閱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當別的小朋友弄不清楚兩位數計算時,他已經懂得計算函數與機率。
他的人生,如果沒有弟弟這個變數,也許會一直順風順水過下去。
在他七歲這一年,母親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誕生讓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義,包括他,從此他不再覺得自己是聰明的、厲害的。
唐旭初三歲不需任何人教導,能閱讀《史記》、《資治通監》、《老子》、《莊子》、《論語》、《孟子》……不光是閱讀,而是能完全記誦并理解其中的含義,四歲無師自通計算大學教授才會的高等微積分,十三歲取得大學物理學、醫學同等學力證明,十五歲拿到物理學、遺傳學碩士學位,十七歲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十八歲已能主導由一群高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實驗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學方式讓瘸腿者能行走、讓瞎眼能看見,甚至讓死去的人復活……
父母在確認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后,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親為了讓弟弟擁有更好的教育環境,在弟弟七歲時決定移民美國,那年他十四歲,在他心里,父母的決定等于拋棄了他,就因為他不是天才。
當他二十歲時,他覺得自己不過是就讀臺大財經系,一名成績優秀的大學生罷了。
盡管他擁有令人稱羨的外貌、挺拔修長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許多的成績、頭腦,并且年紀輕輕就靠著豐富的財經知識、敏銳的判斷力,在股市里殺進殺出賺取了千萬身價,他卻還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終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渦里。
唐旭風心里住了一個受了傷的小男孩和一只名叫嫉妒的鬼。
他贏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贏的就是比弟弟會賺錢,所以他拼了命賺錢、賺錢,除了錢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記不得在十歲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歲小女孩藍家綺曾經抱著洋娃娃,仰頭用純真的眼睛、無辜的聲音,輕拉他的衣角,甜軟地說:“大唐哥哥,我長大后當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長得好好看喔,睫毛長長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樣,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說英文的聲音好好聽……”
他也不記得藍家綺十五歲的時候,曾親手烤了一盒手工餅干,在情人節這天送到他家門口,一臉害羞的說:“大唐哥哥,這是我烤的餅干,送給你吃!
更不記得當時的他一臉冷酷,雙手抱胸,不耐煩地說:“藍家綺,你十五歲了,該做的是認真學習,而不是滿腦子想這些無聊的風花雪月。我不愛吃甜食,更不吃餅干,最重要的一點,我非常不喜歡大腦只裝稻草的女孩!闭f完,他砰一聲將大門關上。
自然,他也不會記得藍家綺那原本寫滿戀慕的眼里深受打擊的模樣。
十歲的他、二十歲的他、二十七歲的他,整個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拼盡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愛情來了,他錯過,直到二十八歲這年,一場意外改變了他……
第1章(1)
臺北市的夜生活熱鬧繽紛,只要你覺得寂寞,隨便揪兩三個好友,不難找到一家氣氛歡快的夜店,喝上兩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個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囂。
這城市永遠不缺寂寞的人,也永遠不缺為愛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眾多寂寞人中的一個,他一個人坐在夜店吧臺,喝著苦澀的酒。
深夜十一點多他剛下班,卻還不想回家,因為不想看見那個他愛了一輩子,而她卻愛了別人一輩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機響起,他拿出來看螢幕一眼,立即接了電話。
“方總,你人在外面嗎?”清脆的女音傳入耳中,“你那里聽起來很熱鬧!
“卓亮吟,現在已經下班了,你叫我學長吧,聽起來比較順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語調輕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心情不好嗎?一個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個人,喝兩杯就回去。你還是沒說,找我什么事情?”
“也沒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剛才忽然想起忘記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張總的早餐之約取消了,改約王董打高爾夫球,談投資越南廠,你明天直接去高爾夫球場,王董大概八點半會到!
“我知道了,謝謝!
“學長,你一個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嗎?”
方中磊拉了拉領帶,吐了一口氣,指著面前的空杯,向吧臺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對他點點頭,很快送上一杯同樣的酒。
方中磊握著手機好一會兒沒說話,先喝了一口酒,這才開口,“你想聽我倒垃圾,是嗎?”
“如果你愿意說,我愿意聽。”
“讓我先想想,我該從哪個地方說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么就說什么!弊苛烈髀曇舻腿帷
“你覺得人有沒有可能在五歲時就對某個人一見鐘情?然后這輩子非對方不可?”
“這世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弊苛烈鬏p聲說。
方中磊輕嗤了聲,“也是,我五歲時第一眼看到她,就認定是她,既然如此,憑什么她五歲時認定隔壁家的唐旭風,我卻覺得她荒謬?那天,她回來告訴我,她發現唐旭風睫毛很長,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長大要當他的新娘。”說到這里,他翻了個白眼,“你說好不好笑?難道我睫毛比唐旭風的短?卓亮吟,你評評理,我的睫毛很短嗎?”
“學長,你睫毛很長!
“是嘛!我也這樣覺得,可是她卻因為該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風,什么鬼!”方中磊氣憤道,像個稚氣未脫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認識多年,他們國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屆,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園風云人物。
后來方中磊就讀清華物理,她隔年跟著去讀清華,大學畢業后,方中磊去美國讀碩士,她也去美國讀了兩年碩士,只為了能在方中磊身邊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靜自持,她從沒見過他失控的樣子。
“學長,你喝醉了嗎?”卓亮吟開口。
“我沒有醉,喝不到兩杯怎么可能醉?不過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么或許,我就能說服自己接受這么荒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為該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當年我沒存錢送她那個睫毛很長的洋娃娃,她就不會一心一意愛著唐旭風!
“學長,你沒想過嗎?也許那只不過是理由,她就是愛上了,跟睫毛長短其實并沒有關聯。”
方中磊握手機的手緊了緊,卓亮吟說的話何嘗不正確?藍家綺就只是愛上了唐旭風。
“你說的對極了!”他一口氣把酒喝光,“我該回去了,明天見!
“學長,你喝了酒,別開車。”
“我知道!
“學長,能不能問你最后一個問題?”
“什么問題?你問!
“既然她愛別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
“愛上別人嗎?”方中磊打斷她的語氣有幾分嘲諷,“卓亮吟,你愛過嗎?真真切切的愛一個人,有那種這輩子非他不可的強烈感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