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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說 >> 民國,大陸 >> 大野狼V,小紅帽,患得患失 >> 這個莽夫很霹靂作者:彭倩 | 收藏本站
這個莽夫很霹靂 page 1 作者:彭倩
    第1章(1)

    “娘,人家不管啦,您一定要為人家訂制一件最新式的舞衣,才不會被隔壁的春花比下去!

    又是一個為了舞衣爭擾不休的懷春少女,吵得她在廟口擺小吃攤的母親頻頻搖頭嘆氣。

    樹下幾位下著棋的老頭兒,也正拿這件事兒在磨牙閑聊。

    “這個楚霸天也不知是什么嚴厲,平白無故地就在南京城里冒出頭來,現下又說要開個勞什子舞會,搞得家家戶戶人仰馬翻,真是無聊!”

    “無聊?那是你說的,自從孫中山先生改國號建都南京以來,這可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咧!”

    “什么舞會?中國人干嘛跟人家流行那種洋玩意兒?男女授受不親,跳起舞來摟摟抱抱地,成何體統?雖說現下已經是民國,禮法還是不可偏廢呀!”

    “你甭老骨董了,人家在國外啊,舞會可是正當的社交活動咧,男人找嬌妻,女人找金婿,你到底懂不懂?與其偷偷摸摸地私會,不如像這樣在公開場合里大方的交往!

    “可是咱們中國人時興的是拋繡球,婚姻讓天意來決定,才合乎傳統……”

    ☆☆☆

    連日來,舞會這件事已經搞得全城沸騰,左一句舞會如何如何,右一句楚霸天如何如何,聽的林巧兒的耳朵都快受不了了。

    倒是開裁縫店的林老爹樂得合不攏嘴。

    民國初年,改朝換代不久,經濟不甚景氣,人們多是看緊著荷包在過日子,自然在新衣的用度也跟著縮減,林老爹的生意也就大受影響。

    這回拜這舞會之賜,林老爹的裁縫店也變得門庭若市,幾乎所有南京城的女子,都對這個舞會充滿期待,每天都會有人來訂制舞衣,即使花費不貲,也在所不惜。

    大把大把鈔票進帳,林老爹當然眉開眼笑,不過訂單接下了,就得趕工完成給人家,于是他從早忙到晚,熬夜熬得兩眼發紅,三餐也只是匆匆扒幾口了事,鎮日裁布縫衣,做得腰桿兒都彎了,林巧兒看在眼里,極其不忍,放下書本,無論如何也要過來幫忙。

    林老爹原本極不舍得女兒的動手,但訂制的舞衣實在太多了,他和老婆兩個人日夜趕工也做不完,只好順從女兒的孝心。

    “女兒啊,你別只忙著為別人做舞衣,也得為自己設計一件最出色的啊,然后穿到舞會里去亮亮相,有誰不夸我女兒是南京城的第一號大美女呀!”

    “老王賣瓜!”

    林大嬸笑著啐了林老爹一句,不過卻打從心底認同,雖說在美女名媛比比皆是的南京城里,巧兒或許稱不上頂尖,但也絕對不差,在他們夫妻倆心目中更是永遠的第一。

    林巧兒但笑不語,只是埋頭縫著手上的舞衣。

    很快地,夜色暗下來,林大嬸點上燈,吃過飯后,兩老仍繼續趕工,卻不準女兒再費眼力,連連趕她回房休息。

    經過連日來的幫忙,林巧兒確實也累了。

    她回到房中,約略梳洗,拿起日前看到一半的章回小說,斜倚在一張涼椅上翻閱著,打算再看幾頁就睡。

    窗外夜色極好。她的閨房緊臨著后院,皎白的月牙兒靜靜地鑲在梧桐樹梢,晚風輕揚,拂來幾許夜來香的馥郁香氣,她深深吸了幾口,伸了伸懶腰。

    忽然,后院傳來一聲悶響,恰似重物落地,緊接著,仿佛又有細碎的腳步聲,然后就聲音杳然,四周又回復原先的謐靜,只有遠巷偶爾傳來幾聲狗吠,亦發顯得更深人靜。

    林巧兒輕撫胸口,按捺著等候,良久,卻無動靜,她忐忑不安、小心翼翼地打開房門,欲走到后院瞧個仔細。

    未料腳才跨出房門,根本不及走入后院,馬上有一黑影竄閃過來,抓住了她,將她推進房里,并且先捻熄了屋內的燈。

    “。 

    原就膽小的林巧兒,受此驚嚇,連對方臉孔長得什么模樣也沒來得及瞧清楚,就昏了過去。

    但就著月光,楚霸天可是將林巧兒瞧得一清二楚。

    他瞧著瞧著,不由得呆了!幾乎忘了自己方才經過一陣血腥廝殺,為了躲避對方愈聚愈多的人馬,才腳底抹油,逃進了這胡同底的人家。

    昏倒在他懷中的女子,就像是從古畫里走出來的人物。

    那么精巧細致,膚白如玉,與他見慣了的北方佳麗、南方淑女截然不同,也與時下趕時麾的民國女子氣質殊異,她的鼻梁秀挺,完美的唇好小好巧,兩道柳眉彎彎地,一對閉著的鳳眼上,睫毛疏長而翹,連身子都好嬌小,抱在懷里,軟玉生香,柔若無骨,輕的就像一袋棉花。

    他真是不怕死耶!明明外頭有人追殺,等著將他砍成十八段,他卻在這里癡迷地凝望著這陌生的年輕女子。

    為了看得更仔細些,他索興將她輕輕放躺在窗下的涼椅上,而自己則坐在一旁的踩腳凳上,微側著頭,俯望昏睡中的女子。

    月光將林巧兒白皙的肌膚染上了一層溫潤的暈黃,發出象牙一般晶瑩剔透的光彩。

    哎!如果有人瞧見他此刻的模樣,打死也沒人相仿這竟然就是威猛冷酷的楚霸天。

    楚霸天出生于當時仍相當荒涼落后的臺灣,母親是魯凱族番女,父親則是不知混過幾混的平埔族勇士。

    性喜冒險的他,從小混在香族、漢族間,十三歲就遠度黑水來到大陸,跑遍大江南北,十五歲就長的像成人那般強壯,還曾經混進軍隊,干幾年嫌煩了,重回江湖,連軍火生意都一把抓。

    他的那股狠勁,向來是令黑白兩道都懼如鬼神的,最恐怖的是一對牛眼又大又兇,目光犀利,瞪起人來,就貼身兄弟都嚇得不敢作聲,留著又黑又粗的絡腮胡,雖修剪得還算干凈,模樣卻頗像這摩祖師!

    但瞧瞧他現下的呆樣,牛眼般的雙眸竟是一片柔和,剛硬的臉部線條軟化了,連絡腮胡也溫順了,嘴微張,呃,還有幾滴口水險些就要從嘴角上淌下來,那樣子不像只哈巴狗嘛,倒可說像是一只毛絨絨而溫馴的獸。

    坦白說,他的長相到底帥不帥沒人知道,即使很丑,也快快被絡腮胡遮去了半張臉,能丑到哪兒去呢?但他的模樣,頂多配稱性格,不過也所幸他模樣性格,髓格壯如鐵漢,所以即使時常面露兇相,依舊是不少女性會愛上的類型。

    這會兒,他總算發現自己的失態,粗魯地抹了抹從嘴角淌到下巴的口水。

    此時的他,又恢復了那慣有的兇悍表情,挺起身來,環顧房內四周。

    房里到處是書……這……哪像個女孩子的閨房?!

    楚霸天很不以為然地搖頭,從口袋里撈了顆糖栗子,也不剝皮,直接就拋進嘴里,嚼得卡滋卡滋地響。

    哎,他也真是管太多了,人家女孩子一屋子書,關他何事?

    但他瞧著就是挺不順眼的,把一本本書從柜上拿下來,隨意翻翻,又胡亂塞回去。

    他人雖精明聰敏,卻是大老粗一個,字倒是認識,但寫起文章卻只比狗屁不通稍微流利些。

    在他認為,做人嘛,從生活里學習才是最實在的,書本管啥用?

    亂世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瞧吧,他最崇拜的孫中山,就是個文人,雖創建了民國,卻不得不為了息事寧人,將大好江山拱手讓給袁世凱,沒多久,袁世凱還不是又給推翻了?孫中山他老人家還回頭去管鐵路局。

    他是不認得孫中山本人啦,才剛踏上大陸那年,他老人家就翹辮子了,不過聽說孫中山生前,對這名利權勢挺看得開,一手打下的江山,被人整碗端去,屁也沒放一個,反倒是他想起來就挺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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